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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專欄

 

隨著時代的進步,尤其現在網路資訊發達與道德思想開放,衍生出了男女之間的關係相對複雜,外遇偷情的問題也逐日遽增。我們打開電視上網看新聞,似乎都不難發現幾乎每天都有某某當紅影星因為外遇偷情,通常最後結局都是悲慘的離婚收場。雖說術業有專攻,軍師也非法律人,卻也熟讀六法知識並能融會貫通使用六法環環相扣之理,在離婚案件中,並非甚麼複雜大案,既又希望能在最省錢最快速的情況下完成這件事,在離婚律師的專業中該如何處理離婚程序呢?
 
就有離婚律師提出關於協議離婚的流程,依民法第1050條規定,係指夫妻雙方均同意離婚,並簽署離婚協議書後(離婚協議書須經二名以上證人之簽名),雙方共同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,以解消婚姻關係之情況。雙方當事人為申請人,親自向雙方之一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。協議離婚必須由雙方攜帶離婚協議書至戶政事務所完成離婚登記,才會解消雙方之婚姻關係。再者,既稱見證協議離婚的「證人」,自須對夫妻雙方離婚的協議在場聞見,或確實知悉當事人雙方確有離婚協議,而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蓋章,始足當之。最後子女監護歸屬、如何行使子女探視權、子女撫養費之分擔、夫妻財產分配、贍養費及其他特定之約定事宜(如離婚後誰搬出去)等等。
 
徵信社中的也都有許多配合的離婚律師,台灣離婚率高,但是,一般民眾對於離婚法律常識卻普遍不足。夫妻之間溝通達成共識則採取協議離婚,請兩位年滿二十歲之成年人擔任離婚證人,見證雙方是在自由意願下合意離婚,並在離婚協議書見證人欄位簽名用印,然後一起到管轄之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程序,完成離婚手續。https://www.007.lala.com.tw/news/離婚免費諮詢網%20財產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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